儿童直肠给药灌肠疗法应用不当风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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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肠给药有直肠栓剂和灌肠疗法,直肠栓剂是直肠给药的主要方式,如退热栓、开塞露等;灌肠疗法如10%水合氯醛溶液治疗小儿热厥等。

直肠的解剖结构与生理功能

直肠位于大肠的末段,上接乙状结肠下端与肛门相接,在新生儿长5.2-6cm,年长儿长12-15cm。大肠比小肠粗而短,粘膜上有皱褶但无绒毛,吸收面积比小肠少得多,故药物大肠吸收一般很少,直肠主要功能为储存粪便和感受扩张,诱发排便反射。直肠有很强的扩展性,即顺应性用于贮藏粪便,当粪便贮藏到一定容量达到排便反射阈值,激发排便反射弧,上传大脑产生便意同时启动直肠肛管抑制反射。由于其生理特点直肠灌肠疗法难以达到良好的吸收效果。

直肠给药与吸收

直肠给药后,药物通过溶解扩散转运方式跨越粘膜上皮进入组织内,通过血管或淋巴管吸收进入全身循环,药物在直肠部位的血管转运主要有两条通路:一条是通过直肠上静脉经门静脉而入肝,在肝脏代谢后转运至全身,另一条是通过直肠中静脉、直肠下静脉及肛管静脉进入下腔静脉绕过肝脏而直接进入体循环。这两条途径的转运主要依赖于给药部位的深浅。栓剂插入直肠的深度越小,药物在吸收时不经肝脏的量越多,因此栓剂距肛门口2cm处给药的生物利用度远高于距肛门口4cm处给药,而当栓剂距肛门口6cm处给药时大部分药物经直肠上静脉进入门静脉,无法避免肝脏的首过效应。儿童灌肠疗法给药一般在距肛门口6cm以上处给药,所以大部分药物由直肠上静脉吸收,进入肝脏代谢不能避开肝脏首过效应。栓剂吸收快,生物利用度高,灌肠疗法给药部位深吸收慢,生物利用度低。

灌肠疗法的有效性与安全性

由于直肠粘膜皱褶少,无绒毛液体容量少,吸收面积少,药物吸收比较慢,进入血液循环的量有限,因不能避开肝脏首过效应故生物利用度低,疗效不确切。

直肠有其固有的生理环境,长期多次给药会导致直肠壁粘膜损伤,直肠酸碱度、直肠粘膜屏障及分泌吸收等生理功能发生改变,引起直肠炎、直肠溃疡与一些直肠功能障碍性疾病。

有报道年3月9日某村医给一名3岁咳嗽患儿灌肠后出现洗肉汤样大便,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原因是与村医超剂量用药、不规范用药有关。6月1日河南一名2岁儿童急性白血病入院,经检查是由于过去一年中反复使用灌肠疗法治疗发烧感冒。灌肠疗法常用的激素地塞米松、退热药氨基比林都是超量用药,一般是3-5倍,这些药物造成骨髓损伤可诱发白血病。

灌肠疗法的合法性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依据此条规定我们可知,在医疗侵权案件中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衡量其有无过错的一个重要标准。

药品说明书所载内容由国家食品药物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是指导临床用药的重要根据,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代表政府公信力,具有科学性和合法性。临床医师必须严格执行。

目前灌肠疗法层出不穷,但真正收载药典可用于儿童灌肠的药物除水合氯醛外其它药物寥寥无几,这是为什么呢?是因为国家不提倡儿童灌肠疗法,现在使用的所谓儿童灌肠液都是一些国家药监局没有批准用于儿童灌肠的西药针剂与中药注射液,改变给药途径用于灌肠疗法,如果出现问题那就是医生违反诊疗规范、违反说明书用药,属医生过错用药,根据法律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在当今医患关系极其紧张的情况下,国家药监局对灌肠用药没有规范性文件规定前,医生对儿童灌肠疗法的应用还是应该慎之又慎。

来源:好医生作者:崔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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